我国的标准化文件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三三项属于公共标准,后两项属于团体或企业的标准。
但是,无论是什么标准都会遵循GB/T1.1的编写要求。编写出一个高质量的标准,不仅仅是编写问题,还需要注意其他方面的一些事情。具体要求如下:
1、标准项目立项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
标准文件确定题目前,需要对所涉及领域进行充分调研,调查这个领域或行业对拟立项标准项目的其技术内容的需求程度。标准文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用,只有实际应用的标准才有编写的价值。另外,需要查新相关标准信息,已经立项发布有同样内容的标准了,就不宜再申报类似的项目了。这些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不能省略。
2、标准立项前需要进行项目预研
标准文件申报前,需要对拟立项的标准文件进行预研。预研主要考虑下述内容:经费预算及来源是否确定?标准的技术内容先进程度及是否可以验证?标准编写中是否存在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内容是否涉及专利,专利持有人对起草标准的态度?标准的题目与标准的结构是否一致,有没有大小范围不匹配的问题?参与预研的专家是否包含了明白技术内容的技术专家和标准化专家?只有在解决了上述问题,并预研出标准文件草案的情况下,才具备了上报立项的条件。
3、起草组编写标准需要注意的问题
起草组成立后,最好组建包含更多熟悉本标准技术问题的企业和技术专家的起草组。由起草组通过会议讨论的方式,逐一确定标准的技术条款,如果必要,部分条款还需要会下实验验证。技术内容是标准的核心内容,一定要有理论支撑和实践长期验证过。常见的问题包括:
1)、不知道术语怎么定义,对定义术语不重视。而实际情况是术语和定义是整个标准技术内容的根基,基础不稳地动山摇,会造成整个标准技术文件的坍塌。而且,定义术语也是最考验起草组功力的部分之一,没有对技术内容的绝对熟悉,就无法定义出准确的术语。
2)、不知道所有的技术条款,尤其是带有技术数据的条款,都需要实验验证。最容易忽视的是不知道进行技术验证的测试工具需要进行标准化规范,只有用标准化工具进行的实验才是可以重复检验验证的,才具有广泛的可适用性。
3)、不知道如何选用引用文件,引用文件的来源应真实、适用、容易公开获得。不能引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因为这些文件是否使用不是以标准是否引用为基础。但这些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放在标准的注里进行解释性引用,注里引用的文件可以放在标准的参考文献中。
4)、不知道如何处理反馈意见和建议。起草组完成标准文件起草后,要根据要求在行业和领域内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对反馈回来的意见和建议要分条目汇总归纳,由起草组逐一讨论确定处理意见。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处理任何一条反馈意见。更不能为了避免麻烦,拒绝将不好处理的意见排除在反馈意见汇总表之外。
4、标准文件颁布后实施问题
任何标准文件的起草制定都是为了使用。只有用起来,才能体现出标准文件的价值。因此,标准颁布实施后,需要组织起草组编写标准宣贯材料和宣贯视频文件,利用网络、会议、检验验证机构等宣传标准,推广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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