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编制步骤
1. 收集相关资料,需要数据支撑的要先对产品做相关的检验检测,得出相应的数据;
2. 组织人员起草编制标准,标准不能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同时不能低于相关的国家标准或是行业标准;
3. 编制完成后反复确认修改,确保标准的相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4. 在“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备案;
5. 备案完成后,直接下载文本,文本会自动生成专属的二维码和水印。
注:企业标准是三年一复审,如果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应该及时复审,确保其继续有效、修汀或者废止。
行业标准的立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负责;
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行业标准立项申请,并填写《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见附件一)、制定标准草案。
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按立项要求起草标准,鼓励组织生产、科研、营销、用户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编写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编写应符合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和GB/T 20000.2的规定;
在编写标准草案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包括:
1. 工作简要过程,任务来源、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名单等;
2.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理由;
3.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4. 主要试验验证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果;
5. 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6.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7. 废止现行行业标准的建议;
8. 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如参考资料目录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参编,编制,起草,标准立项,研制及参与制修订,德为先科技,标准验证及检测,研制,参与制修订。
标准送审稿由分技术委员会组织审查,标准审查形式分为会议审查和函审;
分技术委员会审查标准时,必须有全体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标准审查时应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中的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审定;
标准送审稿审查通过后,由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整理成标准报批稿及有关附件,报分技术委员会进行复核。
起草单位报送文件包括:
ü 行业标准报批签署单(见附件六)(3份);
ü 行业标准申报单(必须加盖起草单位公章)(见附件七)(3份);
ü 标准报批稿(5份);
ü 标准编制说明(4份);
ü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3份);
ü 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送审稿函审单及函审结论(见附件四、附件五)(3份);
ü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3份);
ü 送审稿(2份)。
ü 分技术委员会报送文件包括:
ü 行业标准报批签署单(见附件六)(2份);
ü 行业标准申报单(必须再加盖分标委公章)(见附件七)(2份);
ü 标准报批稿(4份);
ü 标准编制说明(3份);
ü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2份);
ü 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送审稿函审单及函审结论(见附件四、附件五)(2份);
ü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2份);
ü 送审稿(1份)。
ü 行业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公布;
ü 行业标准公布后,应在6个月内出版发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参编,编制,起草,标准立项,研制及参与制修订,德为先科技,标准验证及检测,研制,参与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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