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团体标准,就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并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团体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中的规定,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二者均属于推荐性标准。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
1、培育和构建系统的标准体系。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商业都是没有相关标准的,因此国家建议置顶团第标准主要是为解决行业中的标准缺失问题。
2、提高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竞争能力。团体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规定的行业的门槛,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行为规范以及发展方向。通过标准战略实现市场引领的作用,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3、为国家标准积累前瞻性应用数据。国家标准的应用范围是非常广的,因此制定和修订都是是需要经过层层把关的,周期性很长。团体标准相对于国家标准来说,周期性比较短,制定和发布都是由协会来进行协商制定的。可作为国家标准难点项目进行试运行,积累一些前瞻性应用数据。
提升企业竞争力,在同行业竞争中获得优势,作为第三方机构认证或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团体标准有助于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信用和权威性,在用户采购或企业合作洽谈中,更容易获得客户、投资方或合作方的认可,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国家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胜路与景龙建设路交汇处融创智汇大厦A栋1513-1516 版权所有 深圳市德为先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3081672号 电脑版 | 手机版